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河套发展署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设备正常运作,保证我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向社会采购一家服务供应商,为我单位提供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设备运维服务。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电脑硬件故障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电脑主机、显示器等,属于硬件故障需更换,由双方协商费用。
(二)电脑软件故障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安装、系统还原、系统更新、常用软件安装调试。
(三)病毒检测及清除,系统漏洞修复。
(四)硬盘数据迁移及数据恢复、数据备份、数据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恢复数据处理费用)。
(五)软件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数据服务。
(六)协助河套发展署开展信息安全工作。
(七)合理评估IT设备寿命,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设备在保质,保产的情况下超期服役。
(八)一是每月开展一次署所有办公设备现场巡检并出具书面报告。二是每周对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门禁系统、公共显示系统等进行巡查,发现故障后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三是如发生网络物理线路损坏,需提供现场安装、维护。四是协助署开展办公设备维护并形成设备维护管理台账。五是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其他日常工作,协助开展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九)复印机、打印机设备维护,1.清洁输纸系统(拾纸轮、搓纸轮、阻力轮、输纸离合器及对位轮);2.清洁驱动带,给齿轮添加润滑剂、风扇口的过滤网、臭氧过滤器;3.清洁保养成像组件及周围相关(放电灯、消电灯、主充电组件、清洁刮板、废粉回收刮片及废粉导粉杆,显影仓等);4.每月对每台打印机、复印机保养一次以上。
(十)采购单位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三、管理方式及违规处罚
1.本项目服务质量实行监管和扣分制,扣分达40分即行终止合同,投标方三年内不得参与我署任何采购项目。
2.未能按照投标承诺进行工作的,每一项扣5分;
3.因运维工程师个人素质原因引起矛盾以及纠纷的,每一次扣10分;
4.不服从采购方工作安排的,每一次扣5分。
5.如由于中标方原因给采购方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影响的,立即终止合同,永久禁止中标方参与我署任何采购项目,并追溯中标方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标单位不得将其承接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接的全部服务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第三人。
(二)中标单位需建立工作人员的档案,应对安排的驻点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资格审查,含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位证、履历表,并将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学历认证复印件等报送采购单位资格审查和备案。
(三)中标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合规用工。如解除合同涉及经济补偿/赔偿的、涉及工伤的等劳动用工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
(四)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依法依规履职,不得以采购单位或监督方名义实施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服务费。
(五)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餐费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
(六)从事本项目服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与采购单位和项目有关的信息,否则,追究中标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采购方式、采购组织形式和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并成立采购小组开展评审(定标)工作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报价文件,我单位将对各个供应商报价文件按照以下因素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或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地点:河套科创中心A座4层河套发展署。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40000 元,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按季度支付合同款项。
第一季度,支付合同款30%。
第二季度,支付合同款30%。
第三季度,支付合同款30%。
第四季度,根据服务验收报告结果,最高支付10%。
七、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6: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上午,河套科创中心A栋4楼会议室。
九、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河套科创中心A座4楼
邮寄联系人:河套发展署
联系电话:+86-1376046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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