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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MB2E440697/2025-00116 分类:
发布机构: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 成文日期: 2025-10-13
名称: 河套发展署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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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发展署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3  浏览次数:-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以下简称河套发展署)为深圳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法定机构模式运作。为加快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规划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员额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行政主任2名,选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河套发展署公开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含已出站或预计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5年10月1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在同期取得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7.在校、在职、在站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处分记录,其中在职社会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要求;

  9.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所在院校、用人单位处分、行政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岗位专业、年龄要求,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2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18:00。

  2.报名方式: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河套发展署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通过邮箱发送至zonghexietiao@shenzhen.gov.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姓名+岗位”格式命名。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名时需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个页面)。

  (2)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的,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现岗位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章、文稿目录及正文,参与或负责的技术项目相关材料,学习及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等。后续如需补充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将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报名资料收集后将会做好保密管理。

  报名人员提供的扫描件应当清晰完整,所有材料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的电子材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材料不全、重要信息无法证实,影响后续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755-8383930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分析研判考生与岗位的匹配度,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可择优通知考核。资格初审仅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录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原则上,各岗位按不低于1:10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若报名人数无法满足此比例要求,则该岗位全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笔试。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依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各岗位取前五名人员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定对象

  依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原则上应在三级甲等或境外同等层次医院进行,体检项目依据就业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围下一环节资格。

  (六)背景调查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背景调查人选,由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如发现被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人选

  根据体检、背景调查等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适当调减选聘计划或在征求其他岗位成绩靠前人员意愿基础上进行统筹调剂。

  (八)办理入职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况的,通知聘用人员办理入职、调动手续。选聘人员与河套发展署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员额管理。未获选聘的,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福利待遇

  薪酬福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缴交“五险二金”。

  (二)人才政策

  河套发展署实行相对灵活的用人机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深圳市、区有关人才政策支持。

  (三)办公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花道1号河套科创中心A座


  本公告由河套发展署负责解释。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