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套网 发布时间:2024.03.26
1.支持对象
在深圳园区从事科研活动的香港高校本部在读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工作人员,以及在深圳园区从事科研活动的深圳注册科研院所在读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工作人员。
2.支持内容
在深圳园区内本校下属的研究院、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香港高校本校在读博士生、科研型硕士,每年实际在深圳园区工作时间满4个月,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按香港高校提供的生活补贴标准提供额外1:0.5的生活补贴,并提供10000元/人/年的学术活动专项补助。在深圳园区设立的研究院、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香港高校本校博士后工作人员,每年实际在深圳园区工作满1个月,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按香港特区政府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标准提供额外1:0.5的津贴。在深圳园区从事科研活动的深圳注册科研院所在读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每年实际在深圳园区工作时间满6个月,提供10000元/人/年的学术活动专项补助。在深圳园区从事科研活动的深圳注册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人员,每年实际在深圳园区工作满2个月,提供30000元/人/年的学术活动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