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31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为“第二十七届高交会河套发展署展位设计及布展”,现面向广大创意服务机构征集高交会科技展区整体解决方案,诚邀具备国际视野的团队共同打造沉浸式科技体验空间。服务期自签订日起至第二十七届高交会结束,总服务时长最高不超过两个月。采购内容包含展位特装设计及布展等服务。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展位设计及布展等服务,涵盖以下场景:
(一)按甲方要求及项目需求,乙方负责展位的布展及现场管理;
(二)按甲方要求及项目需求,乙方须完成甲方展示内容的设计、制作及展位安置;
(三)展览期间,乙方负责展位环境管理、协调监督、设施维护、日常保洁及与组委会沟通。
(四)展台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须管理现场设施及项目成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采购方式、采购组织形式和评标定标方法
依据《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并成立采购小组开展评审(定标)工作。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报价文件,我单位将对各个供应商报价文件按照评分表及评分规则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高交会结束
(二)服务地点:第二十七届高交会河套展馆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00000 元,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0%,预计人民币 150000元整(¥ 壹拾伍万元)。
2、尾款支付:乙方完成撤展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尾款(预计人民币 150000元整,¥ 壹拾伍万元),实际尾款以甲方审计本项目结果为准。
(五)保密要求
1.保密范围
甲方可能向乙方披露或允许乙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交易信息:供应商名册、供应商信息、与供应商联系情况、往来信函和电子邮件,成交或商谈的价格,交易合同内容、签署及履行等;
(2)合作信息: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商业计划,尚未实施的战略、规划、项目及决策,宣传手册、资料等;
(3)管理信息:财务预决算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数据、统计报表、人事资料、工资薪酬数据、物流资料、账号密码等;
(4)其他信息:工作数据、科技项目资料等非公开的专业信息及甲方书面明确要求保密的内容。
2.保密义务
(1)乙方及其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的雇员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义务持续至相关信息公开或甲方书面解除保密义务之日;
(2)乙方应采取不低于行业标准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加密、访问权限分级、操作日志留痕等;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复制或用于非本项目用途。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
2.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将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记入失信记录。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4日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7:00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
开标地点:河套科创中心A栋4楼会议室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
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河套科创中心A座4楼
联系人:邹工
电话:0755-83839320
邮箱:zhiduchuangxin@shenzh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