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15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健全项目验收及审计工作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由河套发展署通过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河套深圳园区科研与产业项目开展项目验收及专项审计工作。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专项审计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重点审核项目投资的合规性、真实性和相关性并编制审计底稿。
2.撰写、出具验收专项审计报告,整理审计项目资料。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反馈审计意见;对有异议的情况开展复核,并对专项审计报告查漏补缺。
4.专项审计结束后,对需要组织专家验收评审的项目制定项目验收工作方案,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项目验收评审专家组,安排现场验收会议时间、专家行程等相关准备工作。
5.按照现场验收工作方法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安排专家组对项目合同书或监管协议中的各项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产业化指标以及项目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财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逐一进行质询和评估,全过程录音录像。
6.形成项目验收意见,依据项目综合得分、专家组评价意见等材料,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7.整理汇总项目验收材料。将项目验收报告(含验收专家组意见、项目验收综合评议打分表)、项目验收申请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资料送河套发展署存档。
8.项目期间内保持与主管单位的积极沟通,并安排专人协助河套发展署开展相关工作。
(二)保密要求
1.对涉密项目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需与项目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2.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单位、项目单位的相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摘抄、复印、打印、修改或损毁相关资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法人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供应商采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采购方式、采购组织形式和评标定标方法
依据《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并成立采购小组开展评审(定标)工作。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报价文件,我单位将对各个供应商报价文件按照评分表及评分规则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提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附件1、2。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二)服务地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及相关项目单位办公地点。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0,000元,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乙方每完成一宗,或一批次项目的审计、验收工作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对应的服务金额(即每宗项目的固定单价)。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才可申请付款,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可暂不支付合同款项,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因财政部门的原因导致迟延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
(五)违约责任: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应服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六、公告期限
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17:00。
(二)开标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
(三)开标地点:河套科创中心A栋4楼会议室。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河套科创中心A座4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5-83839370
附件:1.响应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