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18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有关要求,规范河套深圳园区科研人员车辆经专用跨境通道“一号通道”入出境的管理,有必要开展《河套深圳园区一号通道科研人员车辆入出境管理办法》制度创新项目研究。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自行采购需求。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项目预算:不超过33.75万元;
2.项目要求:开展河套深圳园区一号通道科研人员车辆及一线“白名单”人员管理制度创新的相关研究工作,包括资料采集与研究分析、科研主体调研、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分析、制度文本起草与修订、组织专家评审会等,并依程序推动以市政府规范性管理文件方式出台《河套深圳园区一号通道科研人员车辆入出境管理办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需是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或企业。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响应单位信誉良好,且近三年内(响应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响应单位作出声明,格式自拟);
3.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项目采购截止时间,响应单位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4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响应单位作出声明,格式自拟);
注: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响应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响应单位作出声明,格式自拟);
5.响应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经验积累,能够提供开展制度文件研究的良好条件;
6.响应单位应合理安排研究团队及项目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的研究团队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需对广东省或深圳市或河套合作区情况熟悉。
四、采购方式、采购组织形式和评标定标方法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采购组织形式:由采购小组开展评审(定标)
评标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将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在2024年11月29日18:00(北京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
地址:深圳市福保街道长富金茂大厦15楼
联系人:汤文艺
联系电话:13246628130
附件:1.响应(报价)函
3.《河套深圳园区一号通道科研人员车辆入出境管理办法》制度创新项目评分表及评分规则
河套发展署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