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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河套发展署年度档案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18

  河套发展署年度档案服务项目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为规范案管理,实现档案分类、整理、编目、检索标准化和科学化,增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深圳市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市属国企档案整理标准》,结合本单位档案实际情况,拟采购第三方专业档案服务机构 协助对本单位2024年度形成的文书、音像、业务等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和同步进行规范数字化处理。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项目预算:40万元。

  2.服务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服务要求:

  (1)文书档案整理和扫描:包括接收、收集和清点2024年度各类文书文件材料,对所归档文件进行鉴定、检查、分类、排序、装订,保管期限划定,页码和档号编制、装盒等整理工作。对整理出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同时完成实物档案的整理和文书档案目录、组织沿革、发文汇编的制作工作。

  (2)照片档案整理:对2024年度形成的照片进行清点、鉴定、筛选、分类、分组,归档照片组著录、张著录,信息编辑等,尤其对照片内容描述、人物、时间等要求识别和记录准确。归档照片冲洗和装册、编制档号,对应照片文件处理等整理工作。

  (3)科技档案、专业档案(包括采购项目、合同等)档案整理和扫描:对专业档案进行鉴定、分类、排序,打印出需归档的电子文件资料,对归档材料进行组卷,保管期限划定,页码和档号编制,装订和装盒等整理工作。对整理出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并上传到档案系统。

  (4)人事档案:协助完成干部人事档案的核查、整理、数字化扫描和上传人事系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进行报价;一经采用,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响应。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8.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

  9.违约责任:(根据用户方提供情况制定)。

  10.其他:投标人须取得档案整理资质(包括人事档案整理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

  四、采购方式、采购组织形式和评标定标方法

  1.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2.采购组织形式:采购小组开展评审(定标)

  3.评标定标方法:最低价法

  五、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8: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深圳国资国企产业创新中心7楼(可邮寄)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83839302

  附件:1.响应(报价)函

  2.响应(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河套发展署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