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推动生物样本高效、安全跨境流动,研究制定符合科研规律、衔接深港规则、覆盖全流程、权责清晰的试点业务实施方案、配套规程及监管措施,为后续向国家相关部委争取试点政策、建立高效通关模式和协同监管机制提供坚实基础和决策支撑,由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以下简称“河套发展署”)通过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围绕“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试点”开展专业研究工作。本次采购总预算控制在20万元以内。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研究内容
(1)深入研究大陆和香港生物样本出入境相关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编制《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试点业务实施方案》。
(2)根据《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试点业务实施方案》要求,研究生物样本在河套深港合作区内的便利化通关流程,绘制《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流程图》。
(3)根据《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试点业务实施方案》要求,深入研究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流程各环节中具体的监管措施和职责分工,编写《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试点联合监管机制》。
2.成果形式
(1)主成果:《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试点业务实施方案》报告word版本。
(2)附件成果:
附件成果1:《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流程图》及相关说明word版本;
附件成果2:《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联合监管机制》报告word版本。
(二)保密要求
1.对涉密项目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需与项目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2.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单位、项目单位的相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摘抄、复印、打印、修改或损毁相关资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法人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供应商采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采购方式、采购组织形式和评标定标方法
(一)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二)采购组织形式:采购小组开展评审(定标)。
(三)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公告期限
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3日(5个自然日)。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10点。
(三)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2号河套科创中心A栋4楼428会议室。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2号河套科创中心A栋4楼,张老师18617082492。
八、其他
(一)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单位邮寄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可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2号河套科创中心A栋4楼”,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单位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二)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附件:1.评标信息
2.评分表
附件2-1
评标信息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并成立采购小组开展评审(定标)。工作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报价文件,我单位将对各个供应商报价文件按照以下因素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
序号 | 评分项 | 评审因素 |
1 | 价格 (权重:1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
2 | 技术部分 (权重:35%) | 1.项目服务方案 (权重:1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需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含但不限于: (1)对项目背景的理解与解读; (2)对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与理解; (3)对河套深港合作区相关政策制度的理解 (4)对项目研究范围及现状问题的解读; (5)对本项目工作任务及工作目标的理解; (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上述5项考察内容的,得70分,缺少一项扣14分,最多扣70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评审为优(如方案非常全面、内容非常具体、针对性极强、科学合理、创新性强的)的加30分; 评审为良(如方案较全面、内容较为具体、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创新性较强的)的加20分; 评审为中(如方案一般全面、内容一般具体、针对性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创新性一般的)的加10分; 评审为差(如方案不全面、内容不具体、针对性差、不科学不合理、创新性差的)的得0分。 |
3 |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权重:1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需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含但不限于: (1)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试点的重点分析; (2)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试点的难点分析; (3)河套深港合作区生物样本便利化通关试点的业务方案建议。 (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包含上述3项考察内容的,得70分,缺少一项扣24分,最多扣70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评审为优(如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的应对措施非常全面、内容非常具体、针对性极强、科学合理、创新性强)的加30分; 评审为良(如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的应对措施较全面、内容较为具体、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创新性较强的)的加20分; 评审为中(如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的应对措施一般全面、内容一般具体、针对性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创新性一般的)的加10分; 评审为差(实如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的应对措施不全面、内容不具体、针对性差、不科学不合理、创新性差的)的得0分 |
4 | 3.质量保障措施 (权重: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需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含但不限于: (1)给出分阶段项目时间安排、工作进度与阶段性成果; (2)项目完成后服务人员信息与联系方式; (3)项目完成后服务时限与响应时间。 (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包含上述3项考察内容的,得70分,缺少一项扣24分,最多扣70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评审为优(如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非常全面、内容非常具体、针对性极强、科学合理、创新性强的)的加30分; 评审为良(如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较全面、内容较为具体、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创新性较强的)的加20分; 评审为中(如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一般全面、内容一般具体、针对性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创新性一般的)的加10分; 评审为差(如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不全面、内容不具体、针对性差、不科学不合理、创新性差的)的得0分。 |
5 | 综合实力 (权重:50%) | 1.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权重:10%) | (一)评分内容: 为本项目拟安排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1)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得50分;为高级(副高)工程师或硕士研究生得3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0分。 (2)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项目经验情况: 曾主持过区级及以上医药健康相关产业、平台、制度等研究项目,一个项目10分,最高50分。 以上2项累计计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标准: (1)提供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政府部门公章(业务章)的近一个月(2025年5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已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亦可。 |
6 | 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情况(权重:10%) | (一)评分内容: 为本项目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专业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每提供1人得50分。 本项最高得分100分。同一人不重复得分。 (二)评分标准: 1.提供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政府部门公章(业务章)的近一个月(2025年5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已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亦可。 2.提供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7 | 3.投标人同类型过往项目业绩情况(权重:30%) | (一)评分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医药健康相关产业、平台、制度研究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注:同一项目连续续签不重复计分。 (二)评分标准: 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信息,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8 | 诚信情况 (权重:5%) | 诚信情况(权重: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附件2-2
评标表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 评分项 | 得分 |
1 | 价格(权重: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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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 (权重:35%) | 1.项目服务方案(权重: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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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权重: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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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保障措施(权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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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综合实力 (权重:50%) | 1.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权重: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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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情况(权重: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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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投标人同类型过往项目业绩情况(权重: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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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诚信情况 (权重:5%) | 诚信情况(权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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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