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统筹河套深圳园区专业服务载体的建设和运营,举办园区企业、机构服务活动。
(二)负责组织协调河套深圳园区环境综合治理,配置高端人才生活空间,完善服务标准体系。
(三)负责统筹开展河套深圳园区楼宇空间的管理,建立企业腾退清单并滚动更新进展,形成常态化空间筹集机制。
(四)负责对接统计部门等,统筹收集科技创新部、产业发展部、规划建设部等有关数据,汇总河套深圳园区经济和社会数据,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
(五)负责统筹谋划智慧园区、便利进出、分线管理及相关领域的制度创新与落地工作。
(六)负责对接海关、边检及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河套深圳园区创新服务和基础设施保障落地。
(七)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河套深圳园区交流接待活动。
(八)负责协助署有关部门做好河套深圳园区重要接待场所的政务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接深港科创公司对应职能的部门。
(十)完成署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