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推进河套深圳园区科技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落实河套科研管理体系改革,构建全面接轨国际科研管理体制机制。
(三)负责河套深圳园区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等重点方向及重点领域科研项目、机构、团队的双招双引。
(四)负责推进河套深圳园区重点机构和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五)负责积极对接国家、省、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打造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六)负责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专项政策、市人才政策及国家省市人才项目在河套合作区落地实施,研究拟订河套深圳园区高端科创人才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建立河套深圳园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
(八)负责推进河套深圳园区国际科技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国际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为经备案的境外人士提供便利。
(九)负责对接深港科创公司对应职能的部门。
(十)完成署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