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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数据跨境新政策 助力创新主体便捷有序“出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2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和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全面掌握数据跨境最新政策要求,4月23日下午,数据跨境政策法规宣讲会在河套科创中心举行。

本次宣讲会由市委网信办指导,河套发展署、福田区政府和深港科创公司主办,邀请省委网信办数据跨境工作专班负责人主讲,聚焦创新主体集中反馈的数据跨境需求,重点解读数据跨境最新政策与监管要求。来自政府机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近百名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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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数据跨境情形及程序 落实好数据“安全”与“合规”

数据跨境常见问题方面,主讲专家指出,数据跨境包括数据出境和数据入境,而数据出境涵盖传输、查询、调取、下载、导出等情形,重要数据、个人信息出境应经过评估、备案或认证等程序;并通过列举部分企业不合规的数据跨境案例,进一步强调数据安全合规的必要性、重要性。

系统介绍相关法规 强化数据安全治理认知

当前,我国围绕数据跨境活动,已形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配套文件”的完整全面制度体系。聚焦重点法律法规,主讲专家依次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等涉及数据跨境的一系列政策导向和上级要求,回顾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的申报流程、材料要求,并简单介绍负面清单等创新制度,明确数据处理者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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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表示,此次宣讲会内容紧扣数据跨境需求、针对性强、实操性高、获得感强,不仅帮助企业、科研机构全面深入理解数据跨境政策,也指导有关政府部门进一步探索既能保障安全又能便捷数据跨境流动的机制,推动数据在“一区两园”乃至更广阔舞台有序流动。

2023年8月,国务院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提出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支持在深圳园区建设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探索建设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等国际信息通信设施。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研究建设固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绿色通道,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数据流动又能保障安全的机制。支持经备案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