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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筑根基 科创向未来|《河套条例》 3月1日正式施行!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02

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以下简称《河套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河套深圳园区迈入法治引领、规范运行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深化深港科创协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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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护航

河套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国家级合作平台。2025年12月26日,《河套条例》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深圳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国家发展规划转化为园区治理依据的关键举措。其立足河套“一河两岸、一区两园”区位特点,构建“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特殊监管、科创合作、服务保障、法治环境”六位一体制度框架,为打造世界级科研枢纽提供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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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河套深圳园区高端科研机构加速集聚,重大科研项目陆续落地,创新生态持续完善。《河套条例》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稳定发展预期,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深港合作能级。

制度突破

《河套条例》围绕河套发展定位,推出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制度安排,推动创新要素高效便捷跨境流动。

要素流动

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特殊监管模式,打通人员、货物、资金、数据跨境流通堵点。

人流方面,国家移民管理局推出针对河套深圳园区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措施,对经常进出合作区的外籍工作人员,在履行信息登记等必要手续后,边检机关在皇岗、福田口岸和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提供快捷通关通行便利;对受邀入境河套深圳园区的外籍人才,提供口岸签证、5年以内多次签证、在华永久居留等申办便利。符合条件的内地人才,可申办3年多次有效往来香港、澳门人才签注,申请时免予提交人才证明。允许新兴、初创企业首年度免纳税额办理往来港澳商务备案等。

物流方面,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享惠主体进口自用科研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监管办法》,对河套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落地开展规范管理,助力降低深港科研货物跨境流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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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合作

支持深港共建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允许符合条件的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支持香港园区科研项目,国际化科研项目采用港澳及国际科研管理规则。

目前,河套深圳园区支持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河套香港青年创新创业谷运营,为入驻初创企业提供租金优惠及配套服务;推动深圳市共享平台科研仪器资源对河套港澳机构开放,香港大学生命科学与能源材料创新研究院(MILES)、香港城市大学物质科学研究院(福田)等7家河套科研机构的71台仪器已纳入共享平台;全国首创成就制、积分制、举荐制等三项人才评价创新制度,建立香港高端人才“直认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研究院、MILES研究院等重点科研机构探索实施“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经理人制”,加快建立与香港及国际全面接轨的科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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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

深圳园区应当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结合发展需要建设专用口岸、跨河桥梁、码头、飞行器起降点、轨道、通道等跨境基础设施,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跨境交通网络。

目前,皇岗口岸已关闭货运功能,完成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主体工程,以深港“统一设计、统一施工”模式启动河套西面跨河连接桥建设;深港协同推进一号通道升级改造,就“一地两检”查验新场地选址、落马洲大桥改造方案等达成共识;设立河套跨河连接桥梁建设工作小组,推动河套西面跨河桥梁深港协同立项模式获国家多部委支持;推进深圳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进一步南延至深圳园区等项目建设,推动香港北环线支线接入新皇岗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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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环境

支持深圳园区引入和培育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国际仲裁机构,与审判机关共同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

河套深圳园区支持港澳资企业协议选择适用港澳法律解决合同纠纷及选择港澳为仲裁地,并举办“港资港法港仲裁”专场宣讲会助力政策落地;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福田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于2025年4月获批,即将挂牌运行,为园区企业、机构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健全港澳台地区和外国法查明机制,河套国际法律查明中心揭牌运营,为企业出海筑牢专业化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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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明确河套发展署作为深圳园区管理机构的核心职能,授权其制定园区规范性文件,实行灵活用人与薪酬机制,可聘用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为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设立深圳园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一区两园”发展提供咨询意见。

落地见效

《河套条例》发布后,河套发展署通过“河套深圳园区虚拟园区服务矩阵”向科研机构、科创企业等精准推送政策红利,加强对接市有关部门及香港方面,形成政策落实合力。

目前,相关配套政策正加速制定。空间管理政策已明确,符合当年租金优惠政策支持条件的入驻主体,租赁期内平均租金价格原则上为参考价格或评估价格的30%~70%。此外,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年内计划推进出台河套深圳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数据跨境负面清单、专用通道车辆通行规定等,进一步协同香港推进国际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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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深圳园区将以《河套条例》实施为契机,坚持法治引领、深化制度创新、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深港协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